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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小股東:盼港交所停牌華潤

中央社/ 2013.07.18 00:00
(中央社台北18日電)大陸國企華潤電力小股東今天提出交易合約、評估報告等證據,準備控告公司20餘名董事,目標是讓瀆職董事受到法律制裁,並維護小股東權益,且讓港交所將華潤停牌。

綜合陸媒報導,華潤電力小股東上午委託和君創業,就華潤電力以逾人民幣123億元(約近新台幣600億元)收購山西金業煤礦虛假資產一事的訴訟進展舉行記者會,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律師陳若劍也與會。

和君創業總裁李肅說,華潤電力6名小股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法院許可這6名小股東代表華潤控告包括宋林在內的20多位董事「違背對公司的誠信義務」,要求追究法律責任。

他指出,香港高等法院已受理此案,預定8月5日召開程序庭,敲定下次正式開庭時間。由於香港訴訟時間較長,初估第1次正式開庭可能在今年底。

李肅重申,此案在中國大陸「國進民退」浪潮中有5大疑點。第1個疑點,只根據規劃院的規劃,就把幾個礦場「推成幾十個億」,這樣的評估經不住歷史檢驗與會計師的科學檢驗。

他說,第2個疑點是有大量法律瑕疪,因大陸國土資源廳已收回這兩個礦場,證明「那個礦是假的」。

第3是華潤到處宣傳要花1500億元再投資山西,以彌補法律瑕疪。在煤炭產業處於谷底再大舉投資,「小股東當然不幹」。

李肅表示,第4個疑點是華潤用各種方式,拿股東權益投資1500億元,這很荒謬;第5是這麼大的公司、這麼大筆投資案,華潤卻不公布、不披露。

他指出,當初曾探討到底要提告國有資產流失,或告這個合約違法,結論是「應該告這些董事」。最終目標是要維護公司及小股東權益,並請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監券監督部門對華潤電力不披露重大資訊,做出停牌處分。

陳若劍則說,這不僅是商業判斷錯誤或價格高低問題,而是因為兩個礦場開採證已經到期,「這些東西已經不屬於你的,你現在無權處分一個不屬於你的東西,並且你交易的對象還是國有企業,是一個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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