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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軍事法院裁定542旅旅部連連長羈押

軍聞社/ 2013.07.18 00:00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臺北十八日電)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今日表示,陸軍第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專案小組偵查後,認542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少校,因不滿洪士漠視資安懲處規定及違規後之態度,未依規定召開人評會,逕予同意士官評議會之懲罰建議,致洪士受悔過之懲罰,涉犯刑法「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經軍事檢察官訊問後,認徐員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經該院開庭評議後,於本日上午六時許裁定徐員依法羈押。 最高軍檢署指出,范佐憲上士為貫徹連長徐信正少校對洪員懲處意志,利用擔任士評會主席之機會,主導士評會委員之投票結果,肇致洪員受悔過處分,因認范員與其連長徐信正共犯「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重大,經軍事檢察官訊問後,因范員於案發後曾企圖影響他人證詞,且尚有證人待傳喚及有無共犯待釐清,非予羈押,恐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已向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軍事法院目前尚未做出裁定。 最高軍檢署進一步表示,前陸軍第269旅衛生連醫官呂少尉,經軍事檢察署專案小組偵查後,訊畢請回,至其急救過程是否有醫療疏失,將送請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並綜合相關事證研判。 最高軍檢署強調,對於勇於出面作證,以利犯罪偵查、審判之現役軍人,軍事檢察署將依《證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保護;本案相關失職、違法人員及相關事證線索,軍檢專案小組秉持「毋枉毋縱」精神,持續深入調查,儘速釐清案情,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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