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職權妨害自由 范佐憲收押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8日電)洪仲丘所屬單位上士范佐憲涉犯「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重大,高等軍事法院今天下午裁定羈押。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軍檢持續偵辦中,高等軍事法院下午2時45分裁定羈押范佐憲。
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專案小組偵查認為范佐憲涉犯「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重大,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
軍方人士表示,若利用職權進行施壓等不法情事,恐觸犯普通刑法第302條妨害行動自由罪,及陸海空軍刑法第45條(不應懲罰而懲罰罪),最重可量刑加重刑期1/2。
針對洪仲丘案,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已組成專案小組合併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