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今天發表社評指出,華潤旗下的華潤電力是香港上市公司,要向投資者和股東負責,華潤應該委託具公信力的獨立人士調查煤礦交易一事。
社評表示,今年4月,有小股東向香港交易所和證監會舉報,指華潤電力涉嫌以過高價格收購山西幾個煤礦,但華潤電力回覆傳媒查詢時,未完整交代。
此外,香港經濟日報發表社評表示,今年來,大陸多名高官被實名舉報而落馬,高官被實名舉報已漸成反腐新趨勢。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今年初指出,凡是實名舉報的案件都會優先辦理。
社評指出,北京中央若要將實名舉報成為反腐利器,不能只是運動式地推行一段時間,而是必須將之制度化,這需要建立相關規條與配套,如為舉報者撐起法律保護傘,保障舉報者不會遭報復。
除實名舉報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官員財產申報及公示制等陽光法案,令民眾有資訊加強監督官員行止,將官員權力關在制度籠裏,才能緩解貪腐可亡黨亡國之患。
新華社記者昨天以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等人,以高價收購山西多個煤礦,令國有資產流失。
華潤有多家公司在港上市,事件引起小股東及輿論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