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應申報結合未申報 中華電遭罰

中央社/ 2013.07.18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公平會表示,中華電信與So-net經常共同經營「So-net社區超網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處中華電信新台幣60萬罰鍰、So-net 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So-net)並無自建電路,必須向中華電信公司承租電路。

公平會指出,「So-net社區超網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的經營模式,是由So-net負責服務業務,包括行銷、受理上網安裝申請、提供客戶服務及處理客訴問題等,中華電信則負責電路提供、網路設備維運及用戶頻寬控管等部分,並代So-net辦理帳務處理作業,2家公司共同提供完整的寬頻上網服務。

So-net就無需支付電路費,雙方依契約約定,採營收分配模式共享利益及共同承擔營運風險,各自挹注其資源,共同經營新型態的寬頻上網業務。

公平會表示,中華電信與So-net訂定寬頻上網服務損益共同的契約,依據共識共同指揮營運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已經達成公平交易法所規定與他事業共同經營的要件。

另外,中華電信在「固網寬頻上網服務市場」的占有率超過1/4,已達結合申報門檻,且未有事前申報的除外適用情形,中華電信與So-net卻未於事前向公平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經審酌違法行為、動機、對交易秩序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的持續期間、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違法後配合調查等態度,且考量中華電信與So-net於固網寬頻上網服務市場占有率,及寬頻上網服務市場整體競爭狀況等,處中華電信60萬元罰鍰,處So-net 5萬元罰鍰,並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