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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者將可參與投資公辦都更案

網路地產王/ 2013.07.18 00:00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上週金管會對壽險業者釋出利多,其中最受建築業注意的就是開放壽險業者可以參與投資公辦都更案,就金管會的說法是為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政府公共建設,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將開放保險資金投入「公辦都更案」。壽險公會預估,壽險業至少有五千億元資金可投入公建工程,但目前政府推出的公辦都更案規模僅約數百億元。

這則看似對壽險業者釋出利多的訊息,雖然壽險業者認為公辦都更的規模資金不大,但對都更案而言,引進壽險業者的大筆資金,對大型的開發案或是需要長期持有並經營的土地開發的確具有正面的意義。至於此舉是否造成建築業者的資金排擠效應,如果政府在遊戲規則及執法力上徹底執行,倒不失為正確的措施。

從財政部日前推出的五十一件、規模共一千八百億元的公共建設案中,約有八件是所謂的「公辦都更案」;其中又以基隆火車站暨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計畫,及台北市南港調車場都市更新計畫兩案,投資金額近四百億元,最受壽險業者關注。

金管會王儷玲表示,金管會訂出的保險業參與「公辦都更案」四大原則,分別是:

一、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建目的,且須「百分之百公有或國營事業持有、基地完整、單獨開發、無再涉整合其地土地」的國有土地或地上權案。

二、辦理公辦都更案取得的資產,不能有「非屬」保險法規定的業務,保險業者投資後,應有利用並獲取收益事實。

三、保險公司RBC(資本適足率)標準須達法定百分之兩百,才能投資,且投資前不得有內控缺失或未改善等狀況。

四,保險公司須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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