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仲裁收賄 南開科大校長遭訴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7日電)南開科大校長陳猷龍涉嫌在擔任仲裁人時,收受僑力公司賄款新台幣50萬元。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陳猷龍等共19人。

新北地檢署指出,僑力公司在民國91年8月間,以4188萬元,承攬新北市新莊區公所辦理「中港派出所、圖書館暨托兒所後續工程」,並從93年5月17日起,與新莊區公所協調,辦理施工不良及新增施作項目的變更設計。

檢方表示,僑力公司當時故意浮報施作項目單價,使得雙方未能談妥價格,召開協調會後,雙方決議由僑力公司繼續施作工程,至於相關工程費用給付爭議則依契約規定提付仲裁。

檢方指出,僑力公司為訛詐國家鉅額仲裁賠付款,竟要求知情下包廠商林姓男子等人,在提付仲裁前,以虛增工程項目或浮報工程款項的方式,簽立不實合約書及協議書,作為僑力公司請求賠償依據,向仲裁協會請求總金額1億6221萬餘元賠償。

檢方指出,私立南開科技大學校長陳猷龍,涉嫌在擔任此案仲裁人期間,收取僑力公司實際負責人簡培城50萬元;而另一名仲裁人、建築師詹世鴻,則透過白手套羅宏文,與簡培城談妥,以後謝抽佣方式分贓,粗估約可得600萬餘元。

檢方表示,陳猷龍、詹世鴻兩人在仲裁期間,除不當解釋相關條文外,且刻意忽略新莊區公所提出的證據,未進行必要的調查,並在97年12月2日做出仲裁判斷,除要新莊區公所依工程進度給付3419萬餘元工程款外,需再給僑力公司7226萬元的仲裁賠付款。

檢方偵查後,依刑法第122條第2項,仲裁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期約賄賂等罪嫌,起訴陳猷龍、羅宏文、詹世鴻等共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