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收益分配基準日:民國102 年7 月12 日(註1)
三、 收益分配發放日:民國102 年7 月19 日
四、 收益分配發放方式:以新臺幣現金匯款方式匯入收受益人指定之匯撥帳戶(註2);若於本公司無留存指定匯款帳戶者,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五、 特此公告。
註 1:受益人於基準日持有受益權單位皆可參與配息。收益分配基準日之次一營業日即為除息日。
註 2:指受益人所留存之收益分配匯款指定帳戶。
二、 收益分配基準日:民國102 年7 月12 日(註1)
三、 收益分配發放日:民國102 年7 月19 日
四、 收益分配發放方式:以新臺幣現金匯款方式匯入收受益人指定之匯撥帳戶(註2);若於本公司無留存指定匯款帳戶者,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五、 特此公告。
註 1:受益人於基準日持有受益權單位皆可參與配息。收益分配基準日之次一營業日即為除息日。
註 2:指受益人所留存之收益分配匯款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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