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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台紐經濟合作協議互利 創造主要貿易夥伴洽簽條件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3.07.16 00:00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6)日表示,我國與紐西蘭順利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後,有助於兩國在經貿上的互利與合作;且可為未來我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及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創造有利條件。

江宜樺今天在臺北賓館出席由外交部舉辦的「我國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慶祝酒會」時做上述表示。他表示,台紐經濟合作協定是我國與已開發國家簽署的第一個經濟合作協定,雙方承諾市場開放的自由化標準極高,而且涵蓋範圍廣泛,有助於兩國在經貿上的互利與合作。

江宜樺指出,由於紐西蘭不僅是我國重要經貿夥伴,也是「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成員,我國與紐西蘭順利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後,可為未來我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及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創造有利條件。

江宜樺表示,這個酒會原訂在12日舉行,當天恰巧有「蘇力」颱風來襲延到今日,使許多位遠從紐西蘭專程來華參加的貴賓已先返國無法出席,因此他特別感謝紐西蘭朋友的盛情,同時也感謝與肯定經濟部、外交部、農委會以及其他相關部會參與談判同仁的辛勞。

江宜樺強調,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的簽署,充分展現我國落實經貿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決心,同時也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國已做好準備,願與其他經貿夥伴簽署類似協定並積極參與亞太地區的經濟整合,他希望政府各相關部會能繼續緊密合作,深化與國際社會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為國家的經濟發展一起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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