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執法 阿里山取締超速玩真的!

NOWnews/
12 年前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自7月1日起,針對行駛台18線阿里山公路下山的營業大客車,首度透過檢查車上行車紀錄卡展開取締超速,在遊覽車公會強力協助宣導下,半個月來多數遊覽車均能遵守規定不超速,但昨(15)日仍有遊覽車在限速30公里山路以近60公里超速行駛,嘉義區監理所開出首張違規紅單。

公路總局說,阿里山風景區馳名國內外,是陸客來台必遊景點之一,每天遊覽車川流不息,也因此近年來發生多起死亡交通事故,分析歷次車禍原因,趕行程超速為主因之一;因此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聯合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嘉義縣交通隊等一連祭出多項措施遏止超速問題,包含停車場豎立告示牌、沿途以CCTV及人工攝影取締、可變標示CMS宣導,路檢人員發勸導單…等,但因為山路危險無法設立攔檢點,遊覽車超速情形仍不時傳出。

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評估阿里山公路為一封閉型道路,35公里至88公里路段全線最高速限30公里,遊覽車行車紀錄器該時段若有超速紀錄,絕對是在該路段產生,因此決定依據行車紀錄器超速開罰,以確保全線53公里山路均無超速行為。實施以來,大多數駕駛人均能依速限規定行駛,7月15日由新營監理站首次依行車紀錄卡開出第1張違規超速罰單,經監理稽查人員檢查車上行車紀錄卡判讀,該車駕駛人於最高限速30公里之阿里山部份路段有車速近60公里之違規駕駛行為,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逕行開單舉發。

公路總局強調,以行車紀錄器執法,展現公路監理及警方為保障用路人安全之執法決心與創意,嘉義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提醒所有駕駛人,為維護山區道路行車安全,勿有違規超速、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或與大型車爭道等不當行為。同時歡迎全民監督揪出違規,如以車上行車錄像器提供上述違規行為的影像資料者,嘉義所將贈送精美紀念品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