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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價不實?內政部:避免人為炒作 去除市場異常價格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黃佩珊 台北 2013.07.16 00:00
報載實價登錄、隱藏最高最低價,內政部今(16)日表示,實價登錄資料揭露,乃基於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並兼顧當事人隱私之原則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之資訊整理後,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對外提供查詢。

媒體報導,實價登錄從去年8月1日上路,至今快滿1年,政府執行時有多項篩選條件,讓實價登錄未全部公開,其中又以採區段、識別化與篩選異常值,讓實價登錄不「實價」。

高雄市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鄭啟峰表示,政府扣除5%異常值,讓最低與最高價的成交案無法顯示,而又以保護個資前提,採區段與識別化揭露,透過籠統的資訊公開,忽略方位、裝潢、風水瑕疵與建商品牌,不利房市透明。

對此,內政部表示,為了避免人為哄抬炒作情形,對於顯著異於市場行情之資訊,暫時不對外揭露,並優先進行查核。如有申報不實,按次裁罰及限期改正,以確保申報登錄價格之真實正確。而對於特殊交易情形,例如親友間交易、急買急賣等原因,已自101年12月起在登錄系統端增加常見備註欄態樣供申報人勾選後一併揭露,使資料查詢者透過備註欄內容可以瞭解個案情形。

內政部指出,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初期,因申報義務人對於登錄方式較不熟悉,部分案件登錄方式有誤,故首次揭露資料之揭露率僅約70%,隨著社會大眾之瞭解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積極宣導,最近1期資料揭露率已達89%。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資訊的發布與提供查詢,在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提供民眾有關不動產價格之資訊,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逐步實現居住正義。實價登錄制度自101年8月1日實施後,將屆滿1周年,目前各界反映意見,內政部均將持續檢討,期使本制度作法更為周延,並符合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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