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新聞網2.報導日期:102/07/153.報導內容:「…三商壽表示,截至6月底,淨值約218.1億元,且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今年可收回不動產增值利益特別準備8470萬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依據本公司公佈102年上半年度自結財報數字,於102年上半年度經金管會核准收回不動產增值利益特別準備,收回84.7佰萬元,不含收回不動產增值利益特別準備之每股稅後盈餘為1.25元。相關收益數字皆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