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益分配金額及計算方式:本基金 B 類型受益權單位,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覆核收益分配基準日帳載發行在外之受益權單位總數平均分配,每受益權單位配發新台幣 0.047 元
三、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參與配息基準日):民國 102 年 7 月 11 日
四、收益分配除息日:民國 102 年 7 月 12 日
五、收益分配發放日:民國 102 年 7 月 18 日
六、收益分配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 139 號 5 樓(日盛投信)
七、收益分配給付方式及扣繳情形:依事先約定之收益分配指示給付,相關郵匯費將於發放之收益分配金額中扣除。惟按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第5項規定,收益分配之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壹仟元時,則以受益人(除透過金融特定金錢信託、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或券商財富管理帳戶申購本基金者外)為申購人之轉申購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