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說,讀大學外文系的女兒,從人力銀行網站得知園方徵才訊息,應徵為期二個月的幼幼班英語老師,園方七月初通知昨天報到上班,女兒昨天上午跟著園方人員跑堂上課,中午卻被告知,「五天前已請到專職人員,因為執行長太忙,忘了通知妳不用來了」,女兒飽受委屈的返家,讓他相當心疼。
幼稚園李姓執行長坦承疏失道歉,這陣子因忙於畢業季,她忘了請園方人員通知當事人「已經找到人了」,當事人工作半天的薪資會照付。她強調,「徵專職人員」的求才廣告,沒有不實,基於好意,才提供短期打工機會給當事人,未與當事人簽訂書面契約,其中可能有所誤解,將向家長說明。
市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表示,暑期打工爭議,包括詐騙、超時工作、薪資苛扣等,若未達到勞資爭議,可循法律途徑尋求民事賠償,也可向公所申請調解,會對園方徵才內容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