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15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24,503,271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7/16~102/09/15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13.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6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000,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民國99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共計買回1,500,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 由: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討論。說 明:(1)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以減資註銷股本。 (2) 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A.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減資註銷股本。B.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C.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9,000,000元整(以每股最高13元買進3,000,000股計)。D.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2年7月16日起至102年9月15日止買回3,000,000股(即3,000張)。E.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至13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F.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 前次民國99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共計買回1,500,000股,已轉讓員工500,000股。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94,952,038股(包含庫藏股1,000,000股),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16%,且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 (4) 依規定本公司於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之聲明書內容詳如附件。 (5) 以上謹提請 討論。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一、本公司經102年7月15日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中心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2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4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統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敦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之承銷商認為本次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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