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7/12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2,697,790元(每股4.5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2,697,790元(每股4.49276155元)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之行使,致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本總額變更,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現金股利配息比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