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起訴 嫌泯滅人性
嘉義縣水上鄉一間寺廟的男廁今年3月15日發現一顆醃漬過的頭顱,經被丟棄頭顱上所遺留的字條,追查出嫌疑人為死者陳婉婷的二哥陳佳富,但陳嫌矢口否認,從3月18日收押至今。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被告陳佳富與妹妹陳婉婷,兩人共同居住在新北市三重區,被告雖有廚師助理穩定工作,不過月薪新台幣3萬多元收入非豐,僅能自足,但其對同住的妹妹陳婉婷深感累贅,尤其痛惡屢招攬並從事性交易行為。
被告曾於接受保險業務員培訓課程,對保險理賠實務有一定了解。被告經同事介紹於101年農曆春節後前往大陸相親,因思及將自組家庭,且想永久擺脫妹妹,加上素無積蓄,為支應相親、後續結婚、住處裝修及婚後生活開銷增加花費,有預為籌置財源迫切需求。
因此,被告認為陳婉婷精神狀況雖不佳,但順從度很高,於是萌生以事先為無任何保險紀錄的陳婉婷投保人壽險後,再伺機殺害陳婉婷方式,一方面可永久擺脫死者,同時可因其死亡詐取豐厚保險金。
陳佳富去年5月28日赴大陸地區與劉婦結婚,並安排劉婦在去年12月底來台同住。被告眼見劉婦即將來台,認為殺害陳婉婷詐領保險金時機成熟。
陳昭廷說,去年12月9日陳佳富涉嫌在住處,以掐、縊頸部使窒息方式,殺害陳婉婷,並以菜刀肢解屍體,在住處浴室內,將頭顱外部分殘軀肢解骨肉,將部分肉塊併內臟以攪肉機絞碎後,加水拌稀,自浴室排水孔排出。
被告因浴室管線阻塞驚動鄰居揚言報警,被告為免事跡敗露罷手,並將陳婉婷頭顱以外,以及未攪碎排出的肉、臟及所餘屍骨,同血衣等予以丟棄,並整理清洗歸位現場及刀具後,留存陳婉婷頭顱,欲先等候相當時日,拉長與通報失蹤日的間隔以減低其嫌疑,並於今年3月15日將頭顱棄置在嘉義縣的一間寺廟的男廁。
陳昭廷說,被告罔顧人倫,未念手足之情,僅為貪圖保險金利益,即以極其殘忍方式殺害胞妹併毀損屍體,主要詐領補助及脫免罪責,惡意詐騙鑑定醫師及社會補助主管機關。被告犯後迄今均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猶恃其詐得的精神障礙鑑定卸責狡辯,泯滅人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向法院請求處最嚴厲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