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聽證應以公開為之,衛生署卻出動警衛阻擋記者,甚至高分貝責罵記者,事實上現場空位很多,資深工運人士、公衛民間團體都溜進場旁聽。衛生署的會後報告則強調支持意見,對爭議輕描淡寫,統稱將另擬配套。
一度被警衛「請」出場的醫勞盟副秘書長林秉鴻說,衛生署拿不出專區醫糾配套,醫師若遭求償天價美金或人民幣,恐被逼上絕路。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蕭志文要求衛生署說明如何管理醫師跨區支援?盈餘如何挹注健保?增加多少稅金?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盧美秀反對長聘外籍醫事人力,要求應保障本國人力優先。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不反對專區,前提是區外的財團法人醫院和公立醫院不准從事國際醫療,以免對病人大小眼;台灣醫院協會監事羅永達擔心,現在光是醫美就快掏空重症醫師人力,未來的「薪資比較效應」,將加速區外醫療人力流失。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強調,醫療絕對不是做生意,先以健保充分保障國人醫療需求,才發展國際醫療,應不致發生負面效益;衛生署醫事處長李偉強說,國際醫療營收依法不需回饋全民健康服務,但會要求廠商提回饋計畫,待完成「自經特區特別條例」再辦理回饋。
未來國際醫療專區地點不限五港一空,面積也不限,區內群聚產業項目越多越好,優先推動高需求、低風險、非緊急的特色醫療,可視需要將國際病人轉介至區外醫院,符合「前店後廠」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