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賄選判刑定讞 林正二立委沒了 親民黨團消失

自由時報/ 2013.07.12 00:00
判刑一年八月 須入監服刑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陳彥廷、陳慧萍/台北報導〕前天才因涉貪遭起訴的親民黨平地原住民立委林正二,九十六年底登記參選第七屆立委前夕,由幕僚於桃園縣大園鄉邀請頭目筵席賄選,最高法院昨依違反選罷法判刑一年八月、褫奪公權一年五月定讞,林將喪失立委資格,還要入監服刑。

原有三席立委的親民黨立院黨團,因林喪失立委資格,親民黨團已不符立院組織法規定的黨團須維持三人以上的要件;立法院長王金平說,公告判決定讞開始,黨籍立委未達三人的親民黨團就「自動消失了」。本屆立委總席次從一一三席減為一一二席。

平地原住民選區 不需補選

立院未來將成為國民黨、民進黨、台聯三黨團鼎立之勢,未參與黨團的立委僅剩無黨聯盟的高金素梅和無黨籍的陳雪生。

至於是否舉行補選,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平地原住民選區共有三席立委,依選罷法規定,必須要超過二分之一席次出缺。目前不需補選。

有關林正二賄選案,一審時,林獲判兩年徒刑、緩刑三年,高等法院二審及更一審均判無罪,但更二審判決逆轉,改判一年八月,經檢方及林正二等人上訴後,最高法院昨維持更二審有罪判決。

林正二國會助理莊林素貞、桃園服務處處長陳泰宇、副處長林榮昌等三人昨各被判刑一年七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確定。

判決指出,林正二為尋求連任第七屆立委,指示競選幹部邀集具投票權選民,九十六年十一月八日在桃園縣一家餐廳舉辦免費餐會,共十六人到場,林正二並到場尋求支持,餐後由莊林素貞支付一萬三千八百元餐費。

林正二辯稱,他不知餐會是由助理支付費用,且宴請對象是工作幹部而非選民,沒有對價關係;莊林素貞等人則主張支付餐費未受林正二授意,與林無關。

高院更二審判決指出,林正二等人有宴請選民餐會的事實,林也到場尋求支持,已涉及對選民交付不正利益及期約投票支持,構成賄選罪,且林正二民事部分的當選無效之訴已判決確定,但至今仍未坦承賄選,因此改判四人均有罪及褫奪公權,且認定不應宣告緩刑,最高法院支持更二審見解。

內政部政次蕭家淇表示,若林正二確定喪失立委身分,沒有復職的問題。官員指出,雖然林正二是在競選第七屆立委時賄選,但褫奪公權處分是自判決日起算,林第八屆立委身分確定會喪失。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