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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翻版?】財團包海灘 頭城外澳開發大旅館

自由時報/ 2013.07.1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王揚宇、蔡偉祺、張舒婷/綜合報導〕宜蘭縣友愛百貨創辦人林昭文,多年前,在頭城外澳海邊國家風景區私有地,興建阿拉伯風情的宮殿式「小白宮」;而今,他計畫擴大範圍承租國有地興建「外澳觀光旅館」,不過民眾擔心破壞海岸生態,海灘淪為財團所有,成為「美麗灣翻版」;宜蘭縣政府也表示,開發案應審慎評估,顧及社會觀感。

小白宮主人擬租國有地開發

林昭文向觀光局提出「外澳觀光旅館」開發案,基地面積共一.七四公頃;除自有土地一.○二公頃,要再向國有財產局承租○.七二公頃「景觀保護區」,盼一併變更為「乙種旅館區」。

依據開發案,國有土地要承租廿年,訂約權利金約四百九十六萬元,經營權利金每年一百八十四萬元。不過,國有財產局宜蘭辦事處指出,景觀保護區不開放承租,必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為旅館區,才可辦理承租。

旅館規劃單位與營建署昨到頭城鎮公所辦理說明會,上百名民眾參與,砲聲隆隆。居民質疑,「小白宮」後方沙灘會不會變成私人空間,如今的建築圍牆已遮擋住海景,興建更大型旅館,勢必剝奪大眾的觀景與親水權益;再者,國家風景區的「景觀保護區」,怎麼可賤租給財團?

與地方不往來 民眾不歡迎

頭城居民莊簡裕不滿指出,林昭文蓋了阿拉伯宮殿後,從未與地方來往交流,之前還把宮殿後方沙灘圍起來,如今還要承租國家風景區的用地興建旅館,絕對反對到底。另位居民魏寶戀則質疑,不該為特定個人、財團要興建旅館通過土地變更,應要先通過環評,程序似乎反了。

規劃公司指出,觀光旅館開發案不包括後方沙灘範圍,維持原有地形地貌,即使土地通過變更,後續還有環評等問題,只要其中一個程序無法完成,案子就不會開發。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北區規劃隊長呂瓊志說,說明會是必要程序,業者有權利提出申請,民眾有反對意見也會彙整,送到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

宜蘭縣工商旅遊處長陳德星說,觀光旅館是向觀光局申請籌建,位於國家風景區的開發案,面積超過一公頃就須環評。觀光局表示,經評估外澳地區有開發觀光旅館的需求和價值,業者提出計畫也符合營運條件,才出具推薦函,但最後同意權,仍在土地變更和環評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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