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住在3樓鄰居趙男指控,住在4樓的李相台夫婦家中的冷熱給水管漏水,導致3樓天花板、木作裝潢滲水,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租金損失等共新台幣162萬元。
但李相台妻子對此否認,認為漏水元凶是對方將陽台外推,導致雨水滲漏,整體空氣濕度重,也可能和對方空調管線排水不良有關。
法官囑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到場鑑定,以及水電師傅證詞,認定確實是李妻家中的冷熱給水管漏水,導致樓下天花板、木作裝潢滲水,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李妻應賠償3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住在3樓鄰居趙男指控,住在4樓的李相台夫婦家中的冷熱給水管漏水,導致3樓天花板、木作裝潢滲水,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租金損失等共新台幣162萬元。
但李相台妻子對此否認,認為漏水元凶是對方將陽台外推,導致雨水滲漏,整體空氣濕度重,也可能和對方空調管線排水不良有關。
法官囑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到場鑑定,以及水電師傅證詞,認定確實是李妻家中的冷熱給水管漏水,導致樓下天花板、木作裝潢滲水,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李妻應賠償3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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