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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保險額度 議員要求南市府提高保障駕駛人

台灣好新聞/ 2013.07.10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市府員工在上班時間駕駛公務車行使公務時,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因車輛保險額度不足,衍生的巨額賠償需由當事人負擔,行政機關卻置之度外。蔡淑惠、洪玉鳳、蔡玉枝、陳文科、李坤煌等議員認為此措施相當不合理,10日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亡羊補牢之道,並建議市府統合所屬機關的公務車統一處理保險費,以龐大的公務車數量優勢,提高駕駛人的保障。

市府秘書處專委林河松表示,公務車保費金額,中央核定大客車每輛8458元、小客車2834元,工程車、偵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種則例外,保費不設限,市府暨所屬機關所有的公務車總計有2600多輛,市府未來可評估以共同契約方式與多家保險公司簽約,由所屬行政單位選擇簽約保險公司合作,用數量壓低價格,以最少金額獲得最高保障。

陳文科議員表示,最近工務局有一技工臨時遭主管指派開車行使公務,卻不慎撞死一長者,對方家屬要求賠償400萬元,但工務局僅為該公務車投保強制險,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而強制險保額僅補償200萬元,其餘200萬元需由駕駛人負擔,因該技工拿不出200萬賠償金,協調結果,司機仍須自行負責80萬元的賠償款,但工務局卻未出手幫忙,對該技工相當不公平。

李坤煌議員則說,公務車僅投保強制險,沒有另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若出事,責任誰承擔呢?這對開車人很不利。洪玉鳳議員指出,市府秘書處負責的大小公務車58輛,每年有35萬2347元的保費,但包括市長、副市長、秘書長與副秘書長6位首長的座車可保全險,保費即佔24萬8千元,其餘52輛公務車保費僅有10萬餘元,難道是首長的命比較值錢嗎?

蔡玉枝議員也強調,生命是平等的,不能有貴賤之分,市府這種做法,對其他公務員並不公平。蔡淑惠議員則提到環保局員工開垃圾車撞死人,因需自行負責賠償款,且金額高的嚇人,只能走司法途徑解決,讓該司機承受巨大的壓力,難道環保局不用負責嗎?她建議市府統籌所轄機關所有的公務車,統一保險,以龐大的公務車數量提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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