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拒酒測 情緒失控刺傷員警 送辦

大成報/
13 年前
【大成報記者黃兆亭/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所長劉熙民率巡佐張安凡、警員陳致言、徐承義、黃宜姿、李文國等人於102年7月9日23時22分在頭份鎮東興路與中山路口執行取締酒駕攔檢勤務時,見陳姓民眾騎乘重機車未戴安全帽,立即上前攔檢,發現陳民身上散發濃厚酒味,涉嫌酒後駕車,馬上要求陳民配合警方實施酒精測試,惟陳員酒醉拒絕酒測,除以不雅言語辱罵現場員警外並動手推開蒐證攝影機,做勢揮拳要毆打員警,員警立刻以涉嫌妨害公務罪現行犯將陳民逮捕並帶回派出所偵辦。

警方將陳民帶回派出所後依規製作相關生理平衡測試時,陳嫌突然情緒失控出手反抗,致警員紀蒼佑之右眉受傷,當場血流不止,送醫治療。員警隨後告知陳民若不配合酒測將向地檢署申請強制抽血,陳民始配合酒測,酒測值高達0.78MG/L。

經查49歲陳嫌於102年7月9日21時許前往KTV飲酒後於23時13分騎重機車欲返家,因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檢後,不滿警方取締

拒絕酒測,當場辱罵員警,被員警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時又因情緒失控,致傷及員警。經訊問後陳嫌坦承酒後駕車,但矢口否認有辱罵及傷害員警情事,惟警方有完整蒐證錄影,陳嫌所言顯為卸責之詞,全案將陳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傷害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