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協定 劉大年:意義重大
劉大年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台紐ECA是台灣第1個與非邦交國簽定的自由貿易協定,且是第1個與已開發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尤其紐西蘭本身也與其它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包括大陸、新加坡、澳大利亞、東協等國家。
同時,紐西蘭是「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成員,也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CP)」的成員,這是台灣積極想加入的下一個目標,如與其中的會員建立實質的自由貿易協定關係,對台灣來講,「意義非常重大」。
有關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的經濟效益,劉大年說,紐西蘭不是工業國家,但農產品出口非常強,其中乳製品出口是全球第1;台灣的工業產品、鋼鐵、化學、零組件等,這些產品出口至紐西蘭,關稅在5%左右,降關稅後對台灣的工業產品有幫助,尤其目前台灣出口表現不好,有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加持後,對出口有幫助。
不過,劉大年也說,台灣開放紐西蘭的乳製品或肉類製品,對國內有所影響,政府須預先對相關業者做好配套措施,降低損害。
至於台紐經濟合作協定與以往貿易協定有什麼不一樣?
劉大年表示,以前簽的自由貿易協定,包括與中美洲邦交國的貿易協定,沒有太多經濟效益;與中國簽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沒包括農業,但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包括農業和服務業,其中服務業開放程度也滿高。
他說,台紐協定是一個全面性協定,將來台灣與更多國家簽貿易協定,台紐經濟合作協定是一個很好範本,包括開放模式、談判方式,都要照這個架構進行。
值得一提的是,紐西蘭相當重視原住民(毛利族),照顧弱勢或少數民族,台灣原住民屬南島民族,過去雙方也有交流,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納入原住民條款,針對原住民經濟發展有利者,雙方加強合作。
劉大年認為,台紐經濟合作協定不僅促進出口投資,也關懷國內原住民,藉由這個條款加強兩國原住民交流,是非常多元性,不僅融入經濟,也融入社會和諧因素,對台灣加入其他自由貿易協定有正面助益。
另外,劉大年談到,台灣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是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這也是台灣在參與國際經貿組織一系列使用的名稱,完全符合國家尊嚴及主權完整。
劉大年強調,台灣在國際空間非常艱困,能沿襲WTO名稱,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這方面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