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電子:公告本公司減資變更登記完成暨換股作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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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36款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2/06/28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2/07/08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一本公司102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936,912,14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93,691,214股(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158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02年6月28日為減資基準日,並於102年7月8日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三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102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本公司於102年4月增資8000萬元,每股3.2元,共2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元)--流通在外股數(股)---每股淨值(元)減資前(102.3) 1,701,320,590 170,132,059 3.71 增資(102.4) 1,951,320,590 195,132,059 3.65減資後(102.6) 1,014,408,450 101,440,845 7.01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減少資本新台幣936,912,140元,銷除股份93,691,214股 (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158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為辦理102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三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95,132,059股(含私募普通股111,947,3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51,320,590元。四本次減資新台幣936,912,140元,銷除股份93,691,214股(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資比率為48.014259922%。五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為101,440,845股(含私募普通股58,196,6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總金額為新台幣1,014,408,450元。六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480.14259922股(即每仟股換發519.8574007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8月7日。(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02年8月8日至102年8月21日止。(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8月11日(因適逢假日實際最後過戶日為:102年8月9日)。(4)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8月12日至102年8月21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2年8月16日。(6)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民國102年8月22日。(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即終止櫃檯買賣;本次換發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卡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並另行公告,且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計劃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告。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6.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