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公式「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之受益人原持有之受益憑證單位數可換發「元大寶來新興市場ESG 策略基金」之受益憑證單位數=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受益人持有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元大寶來新興市場ESG 策略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
三、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併入元大寶來新興市場ESG 策略基金之換發比例計算結果為 0.97075824,即1 單位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可換發為0.97075824 單位元大寶來新興市場 ESG策略基金。
四、元大寶來新興消費商機基金於合併作業完成後,正式終止該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