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隆市區開設電腦公司的何男,於年初寒假期間,透過網路聊天室找到3名未成年少女,並仲介賣淫,以每次3000元代價與嫖客性交,何男每次抽500元,還安排少女到處坐檯陪酒、伴遊賺取佣金,何還找46歲許姓司機當兼職馬伕。
何男今年3月結識在愛一路開護膚店的陳姓與沈姓男子,便將招攬來的少女轉介至該店,由沈的徐姓妻子幫忙管理,以每次4、5000元不等代價,媒介少女與客人性交,陳、沈從中抽取300至500元的佣金給何。
警方調查,3名少女均為中輟生,因寒暑假期間打工不易,與何男搭上線後,雙方開始合作,而開護膚店的陳男,之前和何男旗下的少女交易過,認為少女年輕、服務好,便同意合作,數月來獲利頗豐。
警方訊後將涉案的何等6名犯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3名少女交由社會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