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牙醫被控趁女友吃安眠藥昏睡時性侵,且不慎弄斷助興用的按摩棒,卡在對方膀胱內,女方曾差點命危。被害女子在全案二審審理期間,因不堪陳男譏諷「我也很感謝被害女子讓我成長很多、因此遇到現在的真愛」,自殺身亡。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判陳男5年半。
台北地檢署表示,後來又有一名女子向檢方指控,陳男早在民國96年間,就在男方住處將她灌醉性侵;女子提出一封陳男寄給她的「道歉文」,內容有「自己把持不住,起了色心,處理方式以及態度不當」等語。
檢方偵辦期間,發現兩人是在網站上認識,女子在事發後並未立即報警,也未就醫或驗傷,沒有被害人驗傷報告,也沒有其他事證可以佐證陳男壓制女方而性侵得逞;而「道歉文」只能證明陳男曾向女方認錯,難以做為性侵證據,將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