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7/082.公司名稱: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配發現金股利,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調整轉換價格。6.因應措施:本公司因配發現金股利,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02年07月29日起,轉換價格由18.1元調整為17.5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