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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核安新規上路 5核廠擬重啟

中央社/ 2013.07.0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8日專電)為記取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教訓,日本今天起實施規範所有核電廠50個機組安全措施的新標準。今天有4家電力公司向政府申請5座核電廠共10個機組安全審查,盼早日重啟。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重新制訂規範核電廠安全的標準,今天起實施。停機中的機組若要重啟,須符合新標準。

今天申請審查的是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廠1至3號機,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3、4號機,高濱核電廠3、4號機,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廠3號機,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2號機。

這些核電廠與福島第一核電廠同樣是使用「加壓水型」核子反應爐。新標準規定要新設附「過濾器的排氣設施」,但有5年緩衝期。

審查過程至少需半年,合格的核電廠在可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快則今年冬天重啟。

新標準要求核電廠要設緊急時的應變所,除了伊方核電廠之外,其餘4座核電廠是以替代設施因應。5座核電廠因應地震、海嘯的措施是根據新標準計算,與以往沒多大差別。

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擬從問題較少的核電廠開始審核。最先接受審核的可能是地處高地、不擔心海嘯,且下方沒有活斷層的伊方核電廠。

核電廠接受審核後,需獲得地方自治體的同意,然後由政府決定是否能重啟。

新標準在因應核電廠發生重大事故上,要求業者裝設附過濾器的排氣設施、要設有因應事故的指揮所、備妥電源車、幫浦、防止飛機撞擊等反恐措施。

在因應地震及海嘯方面,規定活斷層調查年代由13萬年追溯到40萬年前的地層。核電廠正下方若有活斷層將不准重啟。以311大震災為教訓,要想定可因應最大等級的海嘯、有足以防止海水倒灌的防波堤等。

日本的電力公司因核電廠停機,導致火力發電用的燃料費激增。加上擔憂用電尖峰期出現電荒,因此急於重啟核電廠,但能否達到世界最高水準的安全,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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