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082.公司名稱: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因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轉換價格依所定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2)自配息基準日102年7月29日起,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將由原新台幣45.70元調整為新台幣44.77元(反稀釋價格調整)。6.因應措施: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因反稀釋價格調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