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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行屢違規 高市勒令停業

中央社/ 2013.07.0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高雄市消防局查獲前鎮區蘭陽液化瓦斯行多次違規,今天開出高雄市第一張停業單,勒令停業30天;業者喊冤,表示將申訴。

為維護公共安全,高雄市由消防局、警察局、都市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和工務局等組成專案聯合稽查小組,專案稽查瓦斯行違規情事。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蘭陽液化瓦斯行因涉及未將瓦斯鋼瓶送驗和違規使用偽變造的瓦斯鋼瓶合格標示檢驗卡,多次遭查獲未改善,累計開單13次,因此開出停業單,勒令停業30天至8月6日。

高雄市消防局由轄區前鎮瑞隆消防分隊派人前往瓦斯行張貼停業公告,要求停業30天,不得營業。

業者表示,被開單告發是冤枉的,因回收消費者使用後的瓦斯鋼瓶到店內時,鋼瓶在消費者家已超過送驗時間,業者集中儲放尚未送驗就被消防檢查查獲,很無辜。

業者表示,另有回收舊瓦斯鋼瓶準備報廢,其中未注意回收到其他業者的使用偽變造瓦斯鋼瓶合格標示檢驗卡鋼瓶,被算帳在頭上很冤枉。

高雄市消防局連續開單處分,業者說,共被開單罰款約新台幣100多萬元,因累積罰款太重無力繳納,已向高雄行政執行處協商辦理分期繳交罰款,並將申訴撤銷停業處分。

高雄市消防局前鎮瑞隆消防分隊表示,在執行張貼停業公告前,尚未接獲撤銷停業的相關通知;如果業者已辦理分期繳交罰款等有關程序,可再申訴撤銷停業處分。

專案聯合稽查小組所稽查的違規案件,以查獲瓦斯行超量儲存瓦斯、逾期容器、建築物用途不符和私設自宅空間存放大量瓦斯等情事居多。1020708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攝 1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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