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上午召開第239次環評大會,審查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案背景是早在民國84年以「淡海新市鎮二三期開發計畫」名稱送進環保署,當時結論便要求進入二階環評,但開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就沒有繼續送案。事隔多年後,內政部營建署再重新擬定計畫以「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為名送案,但開發範圍幾乎一致。
營建署報告指出,此案預計開發總面積1168公頃,光是整地經費就預估高達新台幣700多億元,並會創造5萬5000個就業機會,達到在地就業的目標。
環評大會今天決議,認為此案對環境資源及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的影響,因而維持初審會議結論,要求此案開發應有實質審查作為,共識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程序:要先召開範疇界定會議、公聽會、專案小組可視議題需要再召開專家會議,再送環保署進行審查。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說明,普遍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開發案,多會進入二階環評程序,以更嚴謹審查程序和民眾參與來把關。近期有進入二階環評的開發案為國光石化案、萬里水力電廠開發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