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加班費 警怨超勤領不到錢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雲林報導〕加班費申報近五萬元,卻只能領到一萬六千元,基層員警凸顯人力不足問題的嚴重性,雖然警政署指示每天服勤不超過十小時,但雲林員警缺額達二百餘人,工作負擔隨之加重,員警感歎若換成勞工,勞工處早開罰雇主,員警呢﹖「死好」﹗
縣警局最近行文各分局指加班費應如實呈報,一名員警仔細核算六月份加班時數竟高達四百多個鐘頭,換算成薪資達四萬八千餘元,明知礙於規定僅能領到一萬六千元上限,員警仍堅持申報。
該名基層員警抱怨,雲林縣缺額高達二百餘人,但派出所等外勤單位是二十四小時輪值,經常是單一員警輪值,遇到狀況需出門處理,則由主管負責值班,若無法分身,休假的同仁必須上班。
不少員警指出,警政署雖指示員警值勤不超過十個鐘頭,目前在雲林根本不可行,一旦落實肯定出現治安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