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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全國首創建構身心障礙友善營業場所新措施

大成報/ 2013.07.05 00:00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內政部營建署102年1月1日公告規定面積300平方公尺(約 90坪)以上之餐廳需設置無障礙設施前,高雄市政府表示在法令公布前即已積極輔導本市餐廳建置無障礙友善措施,其中計有晶湯匙泰式主題餐廳等40餘家餐廳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1友善建築」評選中,獲選友善餐廳之殊榮,歡迎大家前往體驗、用餐。

另為使政策之推動能更切合、體貼身障朋友需求,保障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購物、用餐社會參與機會,市府社會局101年針對中山、博愛路段等17家餐廳試訪結果,創全國之先推出建構身心障礙近便友善營業場所新措施,並於102年結合社團法人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辦理「關懷大高雄-建構中小型友善商業空間」計畫,針對法令規範外之20~90坪的商店、餐廳加強宣導,鼓勵建構無障礙營業環境,該項措施將訂於9日下午2時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大廳舉辦啟動儀式記者會。

計畫初期將以捷運紅、橘線周邊商家為主,未來規劃推廣至整個大高雄,透過派員宣導、體驗,評選出優良商店或餐廳給予表揚及頒發認證標章,歡迎高雄市商家踴躍自我推薦參加評選,也邀請身心障礙朋友推薦友善營業場所(洽詢電話: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07-2010002),

社會局張乃千局長表示,我們檢驗的不僅是物質性的環境,而是社會對於“融合”所抱持的文化與社會建構的態度,期待藉以引發商家、餐廳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意願。張局長也特別呼籲高雄市商家都能共襄盛舉,以體貼自家人的心意,營造友善營業空間,嘉惠居住高雄市以及來高雄觀光遊玩之行動弱勢者,包括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長輩及懷孕婦女等,提升他們出外用餐、社交等之方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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