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今天說,陳男在民國88年間和劉男有過節,就教唆他人到劉男家門外開槍警告,雖無人傷亡,但造成多部車輛無辜受害,陳男案發後以商務、旅遊申請簽證入境美國,之後藏匿在美14年。
國際科表示,今年5月間和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合作,派遣2名探員把軍火通緝犯毛姓男子遣返回台後,雙方再度合作。
陳男潛逃至美國14年後,去年1月底因非法持有槍枝,遭逮捕後移送法辦並判刑,服役180天後,今年7月初遭美方驅逐出境。
警方表示,陳男在88年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由桃園地院和地檢署發布通緝,遣返回台後立即解送桃園地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