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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息基準日、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之停止轉換期間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05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0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742,352,072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2.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7/315.最後過戶日:102/08/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068.除權(息)基準日:102/08/06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本公司各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履約之期間為102年07月12日至102年08月06日。(2)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02年07月12日至102年08月06日。(3)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認購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待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確定後,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配股配息率調整作業,並公告每股分派股利比率。(4)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及本公司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購辦法規定,遇到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轉換及認股價格於配股配息基準日應依該辦法之公式調整每股轉換及認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辦理本次價格調整作業,並公告調整後轉換及認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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