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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生醫: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05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0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擬發行4,457,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44, 57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辦理公開承銷前,依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66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限制轉讓六個月,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3,789,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相關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普通股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劃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2)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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