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甫從屏東縣大同高中畢業的潘姿妤現身說法。她說,連續參加2屆,越參加越覺得很有意義,也對法律產生高度興趣,今年學測後,申請靜宜大學法律系,口試時特別提及參賽經驗,獲得口試教授肯定,讓她如願上榜。
集結民間社團力量舉辦的「法律生活王」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過去9年來,吸引來自全國226所學校、1萬1823名學生組成1652隊參賽,不少參賽學生還因此拚上法律系所,更有人考上律師。
主辦單位二月初六青少年書苑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高雄大學教授洪宗貝表示,這項比賽是希望將生活法律的常識落實於國中、高中職的教育中。
洪宗貝說,民國94年首屆舉行時,全市只有24支隊伍參賽,參賽學生也不過220人,然而,因活動深具意義,參賽規模年年創新高。
連續9年帶學生參賽的鳳山高中教師鄭婷云說,過程中,學生們養成團隊合作的精神,更涵養出守法的觀念與人格特質,並主動就法律常識在生活中幫助同學找解答。
她說,透過競賽也引起學生對法律的興趣,9年來她的學生已有不少人選擇大學的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