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銷毀檔案 監委對自家秘書長開鍘

中央廣播電台/楊雨青
13 年前
監察院今天(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未依規定銷毀檔案,因此通過監察委員李復甸、馬以工的提案,彈劾陳豐義,並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陳豐義則強調自己絕對依法辦事,沒有非法作為。

監察院在通過彈劾案後舉行記者會,監委李復甸指出,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在2011年6月指示並核定辦理「監察院調查案件檔卷清理計畫」,就監察院已經歸檔但還沒超過保存年限、以及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銷毀部分內容,已違反檔案法規定。

李復甸表示,監察院曾針對這是否違反檔案法,2度函請檔案局解釋,不過,陳豐義還沒等檔案局回覆,就逕行銷毀了總數1,654件的部分檔案內容,資料總長度等於50幾層樓。李復甸:『(原音)我們特別要說明,不是把整個案子銷掉,而是把案子裡面部分銷掉,佔到38.8%;總共數量161.5公尺,一般房屋高度一個樓層大概是3.5公尺高,161.5公尺就是50幾層樓高,50幾層樓要比外面的新光大樓還要高。』

監委馬以工表示,他們是在調查某起案件時,找不到一些重要資料,才發現整起事件。她強調,政府整理不必要的資料有一定的程序,必須經由檔案局評鑑,不是隨便就能銷毀,陳豐義的做法已破壞國家檔案制度,也影響監察制度的正常運作。

對於監委們的說法,陳豐義強調自己是依照監察院工作會報曾提出的公文歸檔制度化,才依指示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並執行,抽除的資料都是不得歸檔的贅餘資料。他並指出,自己向來秉持「積極任事」的態度面對工作,現在落得這種結果,讓其他公務人員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