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元。二、茲訂定102年7月28日(星期日)為除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7月24日至102年7月28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採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於102年8月15日(星期四)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給付現金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各股東。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