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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4戶拆定了!? 江宜樺:當年吳敦義協調有講4原則

NOWnews/ 2013.07.03 00:0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指大埔4戶拒遷,不符前行政院長吳敦義任內承諾4原則,但反迫遷團體認為,當年的協調文件並沒有這些「前提要件」,要求政院拿出錄音檔。行政院長江宜樺今(3)日受訪說,當年協調的「文字結論沒寫那麼細」,但當初吳敦義講的話,是有那個意思在內。

大埔4拒遷戶指出,99年8月,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和內政部長江宜樺與農戶協商並作出結論:「同意徵收範圍內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領抵價地者,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基地部分辦理專案讓售。」但苗栗縣都委會卻推翻決議。

抗議民眾希望政府重啓都市計畫審議程序,實質落實「原屋保留、劃地還農」承諾;所有大埔自救會成員的房屋及基地應無條件、原位置保留,並撤銷限期遷除公文,停止一切行政執行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日受訪表示,吳前院長先前於任內承諾保留大埔地區原建物,是此建物必須符合「交通、公共安全、公平性及都市計劃合理性」等原則。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出示協商文件說,這樣的回應與事實不符,根本是「一派胡言」,當時的協商過程根本沒有提到的這些「前提要件」,他要求政院公開當年協商的錄音。

江宜樺今回應說,「文字結論沒寫這麼細,但當天吳敦義講的話是有昨天鄭麗文講的意思在內,至少吳副總統他自己的意思是這樣,這點我們有問過他」。

江宜樺表示,「大埔居民對吳副總統的質疑,吳副總統辦公室有回應,行政院這邊就是希望苗栗縣政府按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執行,也希望他們妥善處理,畢竟這事件也抗爭這麼久了」。

至於會不會請苗栗縣政府待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後再拆?江宜樺說,決議沒寫這麼清楚,通常實務經驗上會衡量一下,看要不要等法院判決出來後再做。

行政院前的抗議活動已進入第2天,傳聞警方會在明日行政院院會前驅離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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