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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男性侵同事妻 對方沒呼救獲判無罪

NOWnews/ 2013.07.03 00:00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泰國籍的男子,日前遭指控在公司聚餐時,趁著同事帶孩子外出買飲料時,強拉對方妻子到廁所性侵得逞。事後該名人妻提告,但法院審理後,認為當時聚餐應有多人可求助,女子卻並未當場呼救,事後還給對方電話號碼和一同用餐,明顯有違常理,因此判決泰籍男子無罪。

這起泰男性侵同事妻子、卻因對方未呼救而判決無罪的案件,發生在今年2月9日。一名33歲的泰籍男子,當天參加公司在宿舍舉辦的餐會,被害人夫妻和5歲兒子也一同參加。根據《聯合報》報導,泰籍男子當天才首度與被害女子見面,竟然就利用酒後主動擁抱對方還大膽示好。

餐會過程中,被害人丈夫一度帶兒子外出買東西,泰男竟有機可趁,拉著被害人到廁所猥褻和性侵得逞。事後被害人向丈夫表示,自己「下體很痛」,男子得知妻子遭欺負,隨即陪同到醫院驗傷並採驗檢體,確認是泰男所有無誤後,夫妻倆向警方報案提告。

泰男偵訊時辯稱,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並未強迫對方;法官並訊問被害人,當時會場也有其他人,為何不呼聲求救?被害人回答「因不知對方要做什麼」,但法官認為被害人已有高中學歷,應有一定的判斷能力,且不願和對方發生關係,應可逃跑或踢對方;事後2人還一起用餐,被害人還給對方電話號碼,明顯有違常理,因此判決泰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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