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怠速管制取締 依天氣預報為準

台灣好新聞/
13 年前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為顧及空氣品質,減少車輛排放廢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經頒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不過一到夏季天氣太熱就不在此限,根據6月25日修正發布的最新規定,增列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攝氏30度、停車時正值下雨、排班候客計程車、正有任何人(不包含司機)上車或下車時之車輛等都納入怠速管制排除之對象,未來只要中央氣象局於前一日下午5點以後或當日天氣預報中任一次停車所在縣(市)最高溫度超過攝氏30度時,就不納入車輛怠速管制。

由於該法令自101年3月1日施行以來,各界對於排除條件及對象意見甚多,故環保署在考量各方意見及我國氣候與民情後,除原先針對作業中的特種車輛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垃圾車…等,及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致停車怠速等情形之車輛列為排除對象外,本次再擴大排除範圍。而為讓民眾能方便查詢即時溫度及天氣概況,中央氣象局亦提供166(國語專線)及167(閩南語及客語專線)天氣預報查詢專線,進入專線後按9,再依語音指示操作,即可獲知溫度預報,另外也可至中央氣象局網站查詢。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自法令實施以來已查核車輛6,200餘輛次,駕駛人經查核人員勸導後,均能配合熄火或駛離,因此,目前尚無開單處分案件。未來,仍將持續在容易出現車輛怠速區域如車站、轉運站、學校、商圈、市場等進行重點查核,環保局呼籲民眾落實停車關閉引擎不怠速,節省能源也省荷包,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