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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館8成6不合格 桃園飯店食品過期2年

卡優新聞網/魏妤庭 2013.07.02 00:00

近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現在連國際觀光飯店也驚傳過期食品。行政院消保處今(1)日公布21家國際觀光旅館,在建築安全、消防安全、宴會廳廚房衛生安全及投保公共意外險等5項抽查結果,有13家的衛生安全不符規定,其中位於桃園的桃園大飯店情況最為嚴重,包含多件過期食品,甚至過期時間最長達2年。

消保處於今(102)年5月期間,至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及宜蘭縣等21家國際觀光旅館查核,除了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全數合格外,其餘4項均符合規定僅有3家,包含台北喜來登、豪景,以及台中長榮桂冠酒店,其他18家業者皆查出違規,不合格率高達8成6。而最為誇張的則是桃園大飯店及南方莊園,4項全都不合格。

在衛生安全問題部分,有13家查出生熟食未分離、過期食品等問題,像是國賓飯店、台北老爺大酒店、礁溪老爺大酒店、蘭城晶英酒店等星級飯店均「榜上有名」。其中,桃園大飯店的儲放乾貨食材區內,發現過期食品高達38件,甚至有件「珍珠瓜」有效期限為100年1月19日即已到期,過期時間長達2年。

消保處指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於廚房作業區貯存過期食品,除了立即查封外,還可處以3萬到15萬元罰鍰。目前已針對桃園大飯店開罰6萬、礁溪老爺大酒店及蘭城晶英酒店分別開罰3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

此外,還有7家飯店建築安全出現瑕疵,包含安全梯、安全門無法密合關閉、堆積雜物,或是逃生出口門上鎖;5家出現消防安全設備問題,像是探測器動作表示燈故障、幫浦啓動表示燈故障;還有16家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未提供消費者5日審閱期。

消保處表示,已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要求不符合規定的業者改善,若相關法規訂有罰則,則應確實依法處分,並請相關主管機關針對觀光旅館的公共安全、衛生安全,進行全面性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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