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委員會今天討論交通部陳報「『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綜合規劃報告」,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提報「公共工程如何避免發生招標爭議」兩案。
會後管中閔表示,針對交通部陳報的建設案,經建會原則同意,但是工程經費請交通部再行檢核刪除非必要、不急迫項目,並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
其次,該案所涉「台灣鐵路管理局資產活化償債計畫」有關中央公務預算未來對於台鐵局相關工程支應的原則、項目與額度及辦理情形,也請交通部2個月內陳報行政院。
管中閔說明,上述作為意味未來經建會不再是對提報的公共建設案照單全收,只作小修改,也會有要求。
前述第二案部份,他說,目前公共工程高達99.83%採最低標,但最低標只對承辦人有利,因為可免去爭議。
管中閔說,最有利標對國家及產業發展才有利,但是會引發爭議;因此經建會將請工程會依據工程規模大小、地區環境及主辦機關是否具工程專業背景等因素,綜合整理招標爭議型態,建立案例手冊,提供部會及地方政府參考。
針對最有利標的推動,他說,建議工程會成立專家顧問輔導團、訂定招標作業程序(SOP),協助各主辦機關提升統包比例,且相關推動成效會在今年底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