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王姓男子打牌時認識曹姓女子,交往後,多次到汽車旅館休息發生關係,曹姓女子還用王男的手機拍下多張兩人的性愛照。
判決書指出,曹女多次用手機發送曖昧簡訊到王姓男子的手機,男子的妻子無意中發現老公手機內有性愛照片,大發雷霆,王男坦承和別的女人交往,寫下悔過書。
王妻因此向法院控告曹女妨害婚姻,曹女向法官坦承確曾和王男出遊,但兩人沒發生性關係,也沒和王姓男子拍過性愛照片,至於簡訊則是在開玩笑。
不過法官發現,性愛照片中的女主角和曹女一樣,嘴角右側都有1顆痣,認定曹女就是照片中的女主角,簡訊是開玩笑的說法也有違常情,因此判處曹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