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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太陽能發電進入校園 林郭文艷:下一步工業用電大戶市場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3.07.01 00:00

大同屋頂太陽能系統案今天正式與新北市簽約;圖為總經理林郭文艷。(鉅亨網記者尹慧中攝)

暑假期間,大同(2371-TW)今(1)日與新北市政府正式簽約3MWp公有房舍屋頂太陽光電系統招租標案;大同總經理林郭文艷表示,在新北市的支持下年底前將是進入16所學校建置系統方案,且基於大同在太陽能上中下游完整布局,下一步將是工業用電大戶的市場。

今天的簽約儀式由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新北市長朱立倫、新北市政府經發局長葉惠青與大同總經理林郭文艷一起出席。

林郭文艷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先表示,此解決方案採用該集團資源,該集團是「長期看好太陽能」,特別是在上中下游的垂直整合包含了綠能(3519-TW)在矽晶圓、知光能源模組以及該集團在系統事業群的布局,此次智慧能源管理系統SEMS大同「電掌櫃」進入了校園,不只提供潔淨能源更將節能觀念透過智慧能源管理系統推廣,讓下一代更加了解綠色能源。

她補充,此次在新北市的支持下建置3MWp方案年底前可併網發電外,年底前該公司也將是進入新北市16所學校建置系統方案;另近期該公司競標的3個地方案件也將開標。

她也說,基於台灣全國發電70%為工業用電大戶使用,若大同的「電掌櫃」節能系統能進一步從工業應用同步推廣,相信對台灣在節能減碳方面能進一步更顯著。

據了解,大同與新北市簽約方案涵蓋中央補助整體預定投入約3億元建置,大同向建物或業主學校取得場址使用權並設置太陽能發電方案後,每度的發電將以6至7元售予台電公司;一年的300萬度發電換算額度約2000-3000萬元上下,用電戶並與市政府分享租金收入。

經濟發展局指出,正積極在台灣推廣PV-ESCO商業模式進而由太陽光電發電設置或投資業者向建物或土地業主取得場址使用權約於10-20年的長約之內設置運營太陽能發電並將電力售予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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