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公司:代子公司頂率開發(股)公司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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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魏應交董事。 魏應充董事。 魏宏名董事。 張教華董事。 董火冏熙董事。 董俊毅董事。 姚仁祿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 股東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