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全面換票計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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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282.公司名稱:欣巴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興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次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至目前為止合計31,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310,200,000元。二、已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18,612,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86,120,000元(含庫藏股票普通股股份總計0股,共計 新台幣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私募普通股股份總計12,408,000股,共計 新台幣124,080,00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本次全面換發之有價證券採無 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更名換發股票重要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7月24日。 (二)全面換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7月25日至102年8月2日。 (三)全面換票基準日:102年7月29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及上市日:102年8月5日。 (五)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2年8月5日。四、換發程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 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 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2年8月5日起持舊股票、原留 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 理。 (三)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2年8月5日起持舊股票、原留 印鑑、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 回號碼清單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 國際商銀行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五、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6.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辦理揭露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計畫內容若有變動,屆時將 依規定公告之。